深圳市第二十届“荔枝杯”青年歌手大奖赛
参 赛 须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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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一、 本次大赛分通俗唱法、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三个组别进行比赛。
二、 本次大赛接受个人报名或团体组织统一报名,每位选手可以报名参加两个组的比赛。
三、 凡年满十六周岁至三十九周岁之间的青年音乐爱好者均可报名。
四、 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报名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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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办法:
一、 初赛、复赛的参赛时间、顺序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不抽签。
二、 初、复、准决赛均在深圳市红荔路1001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家乐文化广场举行。总决赛及颁奖晚会地点另行通知。
三、 所有参赛选手均须听从大赛组委会安排的时间、顺序参赛,未按时参赛的选手,按弃权处理。
四、 凡进入复赛和准决赛的选手,均须按时办理复赛和准决赛手续,并交纳复、准决赛参赛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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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一、 本届大赛最高奖项为:“ ‘法兰堡’ 中法青年音乐文化交流之旅”。总决赛三个组别的第一名获得者,由深圳彼得红酒有限公司全程安排赴法国参加为期七天的“法国之旅”。
二、 本次大赛获前十名的歌手由主办单位授予“2007年度深圳十大青年歌手”荣誉称号。
三、 本次大赛总成绩在第十一名至第十三名的选手分别获得最具风采奖、最具潜质奖、最佳表演奖。
四、 本次大赛凡进入总决赛的选手由主办单位授予“2007年深圳优秀青年歌手”荣誉称号。
五、 复、准、总决赛各阶段入围名单均在网站上公布,请各位参赛选手赛后上网查询,并留意办理手续和参赛的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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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日至初赛结束前三天之日止。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二、 比赛时间:
初赛:10月8日——10月21日(周一至周四每晚19:00—21:00,
周五、六、日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
复赛:10月22日——10月28日(晚上19:00—21:00)
准决赛:10月29日、30日、31日(晚上19:00—21:00)
总决赛:11月3日或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报名地点: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家乐舞台化妆室
四、 咨询电话:82095170 25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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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乘415中巴(2.5元)红桂路口下;
7路公共汽车(2元)荔枝公园下向前100米;
出租车(约18元)其他到荔枝公园和图书馆的车
飞机场:机场大巴(20元)新华宾馆下换302路公共汽车(2元)图书馆站下向前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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