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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红岭中路银荔大厦403室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来源: | 作者:发展部 | 发布时间: 2020-07-29 | 4211 次浏览 | 分享到:

福田区红岭中路银荔大厦403室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ZF04202000065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银荔大厦502室

公告时间

2020年729至2020年8月4日

公告总天数

5个工作日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

物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路,计算租金面积250平方米(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物业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

出租用途

办公

计算租金面积

250

出租期限

3

免租期限

1个月(最终承租方为原租户,无免租期;最终承租方为新租户,给予1个月免租期

租金底价

(人民币)

人民币22500元/月(价格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无递增)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通用事项审批表》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

2、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信用中国”网查询页面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67500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及预缴租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转为预缴租金。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4、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

5、不得从事宗教信仰类型文化传播的企业、社团等;

6、物业管理目前由中航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7、承租方须每月缴清中央空调费,中央空调费按6元/平方米/月收费

8、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同时预缴1个月租金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67500

交纳保证金时间

公告期满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6950000000046254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13530253047蒋小姐13530140024谢小姐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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