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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关于征集青年食堂运营机构的函
来源: | 作者: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发布时间: 2024-07-05 | 75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基本情况

1.已有独立的厨房场地及必要的设备,燃气已通。

2.工作日提供早午两餐,供餐人数38人。

3.总经费不高于48万/年(费用包含工作人员劳务费和食材采买费用)。

二、相关工作要求

1.须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卫生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监督,保障供应。

3.需提供完整的运营方案及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资料。

三、其他相关事项

1.运营方案及相关资质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件请于2024年7月12日18:00时前以压缩包报送至邮箱office@szaac.com,邮件标题格式:单位名称+青年食堂运营方案。

2.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则要求确定本项目合作机构。

 

 

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