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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辅助服务的询价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发布时间: 2024-07-17 | 3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名称

财务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财务辅助服务主要内容包含机构收入结算、日常收支服务、单据整理、其他财务日常非核心事务等辅助性工作。年度核算资金量约4000万,经营收入约2000万,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

(二)建立服务团队完成辅助工作,团队中至少有一名专项服务人员。专项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35岁以下财会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两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三)为保证服务质量,专项服务人员需试用一个月,试用不合格需一周内更换。经试用合格的专项服务人员要相对稳定,除中心提出更换外不得随意变更。专项服务人员因故超过一周不能服务的,需安排服务团队其他合适人员临时替代。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关业务的平稳过渡,中心可以视情况优先使用上一年度相关项目服务人员。

(四)出于财务资料安全和保密考虑,相关财务资料不得带离办公场所,辅助服务需在中心开展。

(五)报价单位和服务团队对工作中掌握的财务数据、资产负债、财务报表、智慧财政系统、财务软件及系统、税务情况等一切与单位活动相关的信息内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是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从事以上项目的资质;

(二)参加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二)报价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有限期内的经营证件,以及经营范围和资质文件;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五、报价材料接收形式

请于2024年7月21日前将上述报价材料,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发送:

(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ffice@szaac.com,邮件标题格式:单位名称+财务辅助服务项目报价。

(二)邮寄至深圳市红荔路1001号银荔大厦508(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不接受到付件)。

(三)现场递送报价材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荔大厦508。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55-25950124

 

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7月17日